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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证知识:如何评估二手房的交易价格
时间:2013-04-02 阅读: 次 来源:


        二手房交易中,交易人通过签订“阴阳合同”低报成交价格偷逃税款,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,有损交易的公开、公平原则,也导致了房产转移登记价格严重背离市场实际成交价格,影响了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对市场交易情况真实性的了解和判断,造成了较大的税收漏洞,也给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埋下隐患。为了客观准确的反映二手房交易的价格,我市从2012年8月起实行将税务部门推出的存量房评估系统运用于二手房交易过程,将评估系统提供的交易价格,做为确定交易税负的主要依据。

  
  按照贵阳市税务部门推广运行的评估系统,在实际操作中,税务工作人员将利用事先设定好的数据模型,按照规定的程序,对纳税人交易的二手房进行市场价格评估,得出二手房交易价格评估值,以此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,判断所申报的交易价格是否明显偏低。对于申报价格高于交易价格评估值的,按申报价格计税。对于申报价格明显低于交易价格评估值的,应进一步经过规定程序确定是否有正当理由。有正当理由的,予以认可;无正当理由的,依据评估值核定计税价格。在操作中,交易人和房地产中介代理公司须如实申报房屋价格;若以隐价、瞒价等方式少缴国家税收,一经查实,有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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